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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教師精進教學知能、傳承經驗與自我成長,鼓勵本校教師組成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本校於106年訂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辦法」,每學期持續推廣跨領域教師組成社群。社群成立之類別有教學經驗交流、教學教材改進規劃、教學與研究之結合策略、創新教學法等,並透過實務探討、教學知能介紹、座談會、經驗分享會等形式,進行教學經驗交流,以達集思廣益、互切互搓、相互打氣的相乘效果。

「教師專業成長社群計畫」申請重點摘要說明:

1. 申請日期:召集人提出申請計畫後,隨到隨審

2. 執行期程:自社群審核通過日起一年為止。

3. 成員資格:本校跨領域專兼任教師 4 人以上組成,專任教師需達半數以上。

4.召集人規範:每一社群應推舉一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負責規劃、聯繫、活動成果彙整及經費核銷。此召集人至多以連續擔任兩次為限,第三次擔任召集人須至少間隔一年;每位教師擔任召集人期間可再參與其他社群,惟不得再擔任其他社群之召集人。

5. 經費補助:本計畫補助社群活動相關業務費用,每社群補助以 5 萬元為上限。專業領域全英語授課(EMI)交流類別則以6萬元為上限。

6. 申請流程:各社群召集人填妥社群計畫申請表檔案(紙本、電子)送至承辦人,收到申請案後提報相關委員會進行申請審查,經審查會議後電子郵件通知召集人。

7. 活動內容及形式:內容可包含教學觀摩、教學經驗分享、其它增加教學知能、創新之教師成長規劃等;形式可採讀書會、實務研討、教材研發、微型教學座談等方式。

如有關於教師社群疑問之處,請聯繫社群承辦人

社群承辦人:簡婉容小姐,電話:(02)2737-6204,信箱:wanrong@mail.ntust.edu.tw。

 

【相關文件】

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辦法(pdf格式)-一般社群、EMI社群

教師專業成長社群申請表、(doc格式) (odt格式)

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活動紀錄、(doc格式) (odt格式)

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成果報告(含延續性) (doc格式) (odt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