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傑出及優良教學助理遴選說明:
(一) 遴選資格說明,採二擇一制度,如下:
1.參與傑出及優良教學助理遴選者,需取得教學助理認證(參與TA研習會),且另參加教發中心該學期舉辦之講座至少一場。
2.參109-1學期教發中心辦理的三場講座。
備註:遴選者請檢視是否符合遴選資格
(二) 遴選範圍:由各單位聘任之109-1教學助理。
(三) 繳交時間:110年04月8日(四)至04月29日(四)下午5點整截止收件,逾期不予收件。
(四) 繳交資料:
1、申請表紙本(如附件一),由參與遴選者填寫、推薦函紙本(如附件二),由授課教師填寫,而相關佐證紙本資料;若無則免繳交。
2、將所有紙本資料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周助理,辦公室地點IB-205。
(五) 獲獎公告:遴選審查作業完成後,將於教務處教發中心網站公告,並另行通知獲獎者。
(六) 獎勵方式:獲選傑出及優良教學助理者,獲頒獎狀乙紙及獎勵金,由本中心擇期公開表揚。
(七)依據第八條規定,獲得獎勵之教學助理有義務分享心得與帶領相關活動。
二、注意事項:
(一) 關於遴選傑出及優良教學助理之詳細內容,請參考教學助理培育與獎勵辦法(如附件三)。
(二) 若有任何問題,請與承辦人周助理聯繫,校內分機6982,信箱: yiying88@mail.ntust.edu.tw。
【相關附件】
附件三教學助理培育與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