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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遠距課程開課申請】即日起收件至113/11/29(五)截止,敬請各位教師及相關開課單位把握申請時程。

※數位課程相關辦法重要事項公告:

  1. 為明確本校遠距教學課程,以提供學生多元化學習環境與方式,訂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並通過111.09.13209次教務會議,教師開設遠距課程,請依照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進行開設。
  2. 依據111.10.18613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已廢除數位教材製作補助、遠距教學課程獎勵及磨課師課程經營與補助獎勵,自111-2學期起不辦理上述補助及獎勵審查。

一、遠距教學課程開課規範注意事項

  1. 為明確本校遠距教學課程,以提供學生多元化學習環境與方式,訂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並通過111.09.13209次教務會議,教師開設遠距課程,請依照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進行開設。
  2. 開設遠距課程應於前一學期填具教學計畫書,經系(所、科、學位學程)級、院級及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始得開授。並且載明教學目標、課程大綱、修讀對象、上課方式、師生互動討論、作業繳交、成績評量方式及上課注意事項等,以供學生選課參考。
  3. 遠距教學課程,指單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者。
  4. 前項遠距教學課程授課時數,包括課程講授、師生互動討論、測驗及其他學習活動之時數。
  5. 務必將每週次完整教學影片連結及學習歷程(包含數位教材、測驗、作業等等教學活動)發布於本校數位學習平台(Moodle)
  6. 遠距教學之課程評量資料至少保存五年(自行保存),供日後教學評鑑或接受訪視時之參考。

二、開課資料及繳交時程

  1. 繳交時間:即日起至113/11/29 (星期五)截止,逾期不受理。
  2. 繳交文件:

(1)遠距教學提報大綱 (如附件1)

(2)遠距教學開課評估審查表 (如附件2)

(3)數位教材智慧財產權檢核表 (如附件3)

  1. 繳交方式:

請將附件123填寫完成,以紙本方式一併送請系(所、科、學位學程)、院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IB-205)。同時為便於資料之彙整,也請將電子檔(Word格式)傳送至承辦人簡婉容小姐信箱:wanrong@mail.ntust.edu.tw

附註:

  1. 申請細節規定請詳閱本校「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
  2. 如老師對申請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本中心承辦人聯繫:簡婉容小姐 (校內分機6204,信箱:wanrong@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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