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學期創新教學模式獎勵申請(PBL課程類),請有意申請的老師於114/09/01(一)前完成繳交。
各位老師,您們好:
113-2學期創新教學模式獎勵-PBL課程類,本學期申請時程與方式公告如下,請老師詳閱。
一、申請資格:
- 113-2學期第一次加退選前已於課程查詢系統登錄為PBL授課,且至少4周以上採PBL方式授課之課程。
- 依據本校「創新教學獎勵辦法」規定,同一教師可提出多件申請案,惟以至多核定一件為原則。
- 為確保獎勵申請公平性,已依本校「優化 EMI 教學技巧獎勵辦法」向「雙語教育推動辦公室」申請獎勵之EMI課程,無法再次參與本獎勵之申請。
二、申請資料及繳交時程:
- 繳交時間:即日起至114/09/01 (星期一)止,逾期不受理。
- 繳交資料:請於繳交時間內,將下列資料送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地點:國際大樓IB-205),俾利辦理後續獎勵審查。
- 創新教學模式獎勵(PBL)申請表紙本(如下方附檔),封面須有授課教師、系所主管及院長完成核章,未繳交紙本者不予受理申請。
- 申請資料電子檔:請老師參考前述申請表最後一頁說明,將資料妥善分類上傳到您的雲端硬碟並開啟共享後,於前述申請表中提供教發中心下載連結。
備註:
- 申請細節規定請詳閱本校「創新教學獎勵辦法」。
- 本校過去PBL獲獎課程20分鐘成果影片請參考:https://mediatech.ntust.edu.tw/home/category?category_id=5&type=2。
- 因獎勵審查共分為兩階段,會先將您的申請資料送外審(初審)再進行校內審(複審),故獎勵審查結果公告時間可能會依作業時程較長而延後,請老師耐心等候並請見諒。
- 委員將參考以下項目對您的資料進行審查,請老師準備資料時參考:
- 是否設計問題引發同學思考並參考PBL步驟引導學生分組討論與學習
- 教師在學生討論過程中是否扮演問題引導者角色
- 學生討論後是否嘗試提出解決問題之方法
- 課程是否設計讓學生有任何形式可公開分享/發表成果
- 課程成果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關聯
- 學生對此門課程實施成效之回饋,以及課程教學評量填答人數是否過低
- 如老師對獎勵申請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本中心承辦人聯繫:鄭弘緯先生 (校內分機3229,信箱:hungwei@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