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課程相關辦法重要事項公告:
- 本梯次僅限新增開課程,已在選課系統提供學生選課之課程不符合資格,若有疑問請洽詢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簡小姐(校內分機6204,信箱:wanrong@mail.ntust.edu.tw)。
- 為明確本校遠距教學課程,以提供學生多元化學習環境與方式,訂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並通過111.09.13第209次教務會議,教師開設遠距課程,請依照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進行開設。(辦法請詳見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
- 依據111.10.18第613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已廢除數位教材製作補助、遠距教學課程獎勵及磨課師課程經營與補助獎勵,自111-2學期起不辦理上述補助及獎勵審查。(修正後辦法請詳見創新教學獎勵辦法)
一、遠距教學課程開課規範注意事項
- 為明確本校遠距教學課程,以提供學生多元化學習環境與方式,訂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並通過111.09.13第209次教務會議,教師開設遠距課程,請依照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進行開設。
- 開設遠距課程應於前一學期填具教學計畫書,經系(所、科、學位學程)級、院級及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始得開授。並且載明教學目標、課程大綱、修讀對象、上課方式、師生互動討論、作業繳交、成績評量方式及上課注意事項等,以供學生選課參考。
- 遠距教學課程,指單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者。
- 前項遠距教學課程授課時數,包括課程講授、師生互動討論、測驗及其他學習活動之時數。
- 務必將每週次完整教學影片連結及學習歷程(包含數位教材、測驗、作業等等教學活動)發布於本校數位學習平台(Moodle)。
- 遠距教學之課程評量資料至少保存五年(自行保存),供日後教學評鑑或接受訪視時之參考。
二、開課資料及繳交時程
- 繳交時間:即日起至114/02/17 (星期一)截止,逾期不受理。
- 繳交文件:
(1)遠距教學提報大綱 (如附件1)
(2)遠距教學開課評估審查表 (如附件2)
(3)數位教材智慧財產權檢核表 (如附件3)
- 繳交方式:
請將附件1、2、3填寫完成,以紙本方式一併送請系(所、科、學位學程)、院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IB-205)。將由教發中心統一送提交至校課程委員會審查,同時為便於資料之彙整,也請將電子檔(Word格式)傳送至承辦人簡小姐信箱:wanrong@mail.ntust.edu.tw
附註:
- 申請細節規定請詳閱本校「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
- 如老師對申請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本中心承辦人聯繫:簡小姐 (校內分機6204,信箱:wanrong@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