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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04(三)校園著作權保護與合理使用講座

教務處教發中心邀請兆里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林正杰律師,因著作權為智慧財產權中種類最多(10種),權利態樣最複雜,容易取得(創作主義),權利存續期間最久之智慧財產權(著作人終生加死後50年),於使用網路時,隨意複製、貼上,即會涉嫌侵害。為保護自己權益,有瞭解之必要。歡迎全校師生踴躍報名參加

圖片

 

活動時間:109年11月04日(星期三) 下午15:20~17:20

活動地點:國際大樓2樓202會議室

演  講  者:兆里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林正杰律師

參加對象:全校教職員工生、學生、教學助理

報名網址: https://bit.ly/31cAEp6

連絡窗口:周小姐  02-2737-6982  yiying88@mail.ntust.edu.tw

其他說明

1.活動開始前10分鐘開始辦理報到,敬請準時出席。

2.為配合本校防疫政策,會議室使用規定,進入會議室人員務必配戴口罩,並自主使用酒精噴液消毒手部。進入會議室時,並請間隔入座,額溫超過37.5度時禁止入場,並盡快就醫。

3.本研習可提供本校教師及教學助理相關之研習時數,需全程參與講座,如需研習證明,請於簽到表中註明,將提供電子檔研習認證。

4.本研習可提供築夢踏實之研習認證章,如需核章者請於活動結束後繳交問卷始得核章,依據築夢踏實助學金計畫規定(五、申請流程之第二步),須當場改蓋章,無法事後補蓋認證章。

5.本活動會後將提供餐盒,現場報名恕無法提供餐盒。

6.教學助理可參與教發中心於本學期辦理任2場講座,等同完成教學助理培訓,若需教學助理研習證明,請來信通知承辦人說明參與2場次講座,經中心核對確認出席,提供教學助理研習認證。若想參加傑出及優良TA遴選,參選資格為擁有教學助理研習認證,需額外參加本學期教發中心所辦理的一場講座。

活動議程:

11/04 (星期三) 15:20~17:20

時間

活動

主持人/主講者

15:20-15:25

引言

教務處教發中心

賴坤財主任

15:25-17:00

講題校園著作權保護與合理使用

兆里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

林正杰律師

17:00-17:10

綜合座談與交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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