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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轉知】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應注意之學術倫理、著作權與個資相關問題說明

教育部來函針對老師在撰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時,應注意的學術倫理、著作權與個資等相關問題進行說明,相關公文請參閱附件1與附件2。教發中心整理重點摘要如下:

  • 學術倫理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宗旨在於提供教學改進研究,並鼓勵教師將研究成果撰寫為期刊論文或技術報告,以為教學升等所用,與國科會研究補助性質相同,故計畫成果報告不視為正式發表,亦無自我引註之需要。教育部鼓勵計畫主持人將成果報告內容進行後續發表。

  • 著作權

成果報告仍須注意是否註明源自其他已發表之著作或有共同作者等著作權問題。

  • 個人資料去識別化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教育體系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管理規範」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及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之規範,成果報告內容如含有:學生姓名、學號……等個人資訊,請以去識別化方式處理。

 

※本案承辦人:鄭弘緯先生 (02)2730-3229,信箱:hungwei@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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