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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台科大教學助理培育及獎勵辦法修正(113.04.09公告施行)

本辦法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第629次行政會議紀錄施行,辦法內容修正為配合本校「雙語教育推動辦公室」成立並擬針對「EMI教學助理培育及獎勵」另訂新辦法進行補助,故擬刪除原教發中心「教學助理培育及獎勵辦法」有關EMI課程教學助理相關內容。

【法規辦法】
教學助理培育及獎勵辦法

【聯絡人資料】
對於一般課程教學助理有任何問題,麻煩聯繫承辦人周助理聯繫,電話:(02)2737-6982,信箱:yiying88@mail.ntust.edu.tw

備註:
關於EMI課程教學助理有任何問題
因EMI的TA培訓及遴選此業務移至雙語教育推動辦公室辦理。若老師或同學有相關問題,敬請洽詢許小姐(信箱:annie860908@mail.ntust.edu.tw,分機1156),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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