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創新教學模式(其他類別)課程公告

 

一、創新教學模式開課規範

  1. 至少以創新教學模式執行四週以上之課程。
  2. 同一課程僅得選擇一種創新教學模式提出申請。

二、創新教學課程(其他類)

   1.創新教學課程(其他類別)須於學期選課結束前,於本校課程查詢系統中完成登錄創新教學課程之程序(請洽開課單位)
   2.
為了瞭解課程的創新教學型態,請開課教師於課程大綱「備註說明」標註教學型態( 例如:翻轉教學、遊戲式教學、情境式教學、STEAM教學法或其他註記)以俾評鑑備查。

三、提前預告:創新教學模式獎勵 (預計於113-2課程結束後收件)

於當學期提出創新課程開課且符合規範之課程可於該學期結束後申請教學經營獎勵,本中心將於該學期末另行通知,屆時老師可以自由選擇是否申請創新教學模式獎勵,以下先對獎勵所需準備資料及獎勵金額說明,讓老師先行參考:

  1. 為獎勵優良創新教學課程,授課教師需於課程結束後將課程成果報告、課程紀錄照片(約15張以上)、教材教案(至少1份)及經適當後製剪輯之課程影音記錄(提供1段約20分鐘影片)等資料,提交至教發中心辦理獎勵評選,詳細繳交時程與格式由教發中心另行公告之。
  2. 中心將籌組委員會審查,評選後核定為優良之創新教學課程,分為A、B、C三級進行獎勵;A級每門核發獎勵點數60點、B級每門核發獎勵點數40點、C級每門核發獎勵點數20點。(將依當年度點數基準金額為主)

附註:如有任何問題,請洽中心承辦人:簡小姐 (校內分機6204,信箱:wanrong@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