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規定:一般課程教學助理需參與培訓】
依據本校教學助理培育及獎勵辦法,第三條擔任『一般課程』教學助理者, 需於該學期參加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教發中心)舉辦之教學助理研習會,或參與教發中心於學期間辦理之兩場講座,以取得教學助理認證。
(備註:第629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並於113.04.09公告施行,辦法:教學助理培育及獎勵辦法)
【培訓講座認列說明】
教發中心於114-1學期辦理專業議題(專場),有兩場場次:
(1)9月19日(五)114-1學期『一般課程』教學助理研習會,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XAOgbR,將於9/17(三)中午12點截止報名或到達報名人數截止報名
(2)11月03日(一)簡報溝通術|用精準設計傳遞價值,報名網址:https://reurl.cc/bmYnal ,將於10/30 (四)中午12點截止報名或到達報名人數截止報名
此外,教發中心依據教學趨勢,辦理多場教學技巧相關講座,本學期辦理研究倫理、教學實踐計畫撰寫、多元評量、生成式AI等4場講座,此4場講座相關訊息,請詳教發中心網站,網址:https://reurl.cc/NlY5lp ,本學期教學助理培訓講座認列共6場(校內講座編號1至6),請教學助理踴躍參加。
【參與一般課程傑出及優良教學助理之遴選】
請遴選者先檢視擔任課程TA是否為一般課程後,再依據辦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有關於如何參加『一般課程』傑出及優良教學助理遴選,首先您要須取得遴選資格,方式有兩種,您可以選擇任一種方式:
(1)需參加114-1學期教學助理研習會取得教學助理認證,及參加教發中心114-1舉辦之講座一場。
(2)參加114-1學期教發中心辦理的三場講座。
而取得『一般課程』傑出及優良教學助理之遴選資格後,需在教發中心公告遴選時間內,提出申請表(含相關資料)紙本資料繳交至教發中心。
【獎勵金】
依據辦法第九條獲得傑出教學助理頒獎狀乙紙及獎勵金新臺幣伍仟元整;而優良教學助理每名可獲頒獎狀乙紙及獎勵金新臺幣參仟元整,獲得獎勵之教學助理有義務分享心得與帶領相關活動。
【義務】
依據辦法第九條獲得獎勵之教學助理有義務分享心得與帶領相關活動。
【連絡窗口】
教發中心周小姐 02-2737-6982 yiying88@mail.ntust.edu.tw 。